汉口学院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
日期:2018-03-01 16:48:45  发布人:网络中心  浏览量:7

汉口学院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流程(试行)

 

为加强汉口学院网络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与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技厅函〔2014〕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网络安全事件定义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T209862007,以下简称指南),本流程中所称的网络安全事件(以下简称安全事件)是指除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以外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汉口学院发生的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工作。

第三条 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将安全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

第四条 安全事件自主判定

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校内各单位应根据指南,视信息系统重要程度、损失情况以及对工作和社会造成的影响,自主判定安全事件等级。

第五条  I至Ⅲ级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

报告与处置分为三个步骤事发紧急报告与处置、事中情况报告与处置和事后整改报告与处置。

(一)事发紧急报告与处置

1、一旦发现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系统运维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并报告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             

2、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联系网络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同时立即联系汉口学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应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3、信息化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进一步判定安全事件等级,对确认属于I至Ⅲ级安全事件的,应报告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并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等部门联系。

4、紧急报告内容包括(1)时间地点;(2)简要经过;(3)事件类型与分级;(4)影响范围;(5)危害程度;(6)初步原因分析;(7)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事发单位应自主组织技术力量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应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取证和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跟进事件进展情况,出现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补报。   

(二)事中情况报告与处置

1、事中情况报告应在安全事件发现后8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报送。    

2、事中情况报告由事发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会同信息中心人员及系统使用人共同编写,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信息化领导小组。   

3、安全事件的事中处置包括及时掌握损失情况、查找和分析事件原因,修复系统漏洞,恢复系统服务,尽可能减少安全事件对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如果涉及人为主观破坏的安全事件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三)事后整改报告与处置   

1、事后整改报告应在安全事件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报送。

2、事后整改报告由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组织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系统使用单位和运维单位共同编写,由事发单位网络安全责任人会同信息中心人员及系统使用人共同编写,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信息化领导小组。

 3、安全事件事后处置包括进一步总结事件教训,研判网络安全现状、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如涉及人为主观破坏的安全事件应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第六条 一般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

单位发生一般安全事件,应及时、自主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在事件处置完毕后3日内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报告。

第七条 预警类信息的报告与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育厅、公安局等部门发布的预警类信息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送信息化领导小组。

第八条 网络安全问题整改类信息的报告与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育部、教育厅、公安厅、公安局等部门发布的漏洞整改类信息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报告报送信息化领导小组。

第九条 相关配套机制    

网络信息中心建立网络安全值守制度,设立应急值守电话。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建立值守制度,做到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网络信息中心

○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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